本项目为混凝土搅拌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由阳原县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阳原县要家庄乡要家庄村阳原县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院内。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环保设施,主要包括更换搅拌楼布袋除尘设施等环保设施。2023年12月26日,项目在阳原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阳行审建[2023]173号。
2023年12月,阳原县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委托张家口昊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混凝土搅拌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3月4日取得张家口市行政审批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行审立字[2024]143号)。同意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进行建设。
建设单位于2024年3月开工建设,并于2024年4月竣工。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2024年4月,阳原县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同时,还委托河北融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检测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河北融测检验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本项目现场调查情况,依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2018年第9号)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竣工验收检测报告。
阳原县鑫隆混凝土加工有限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文件要求,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编制完成了《混凝土搅拌环保设施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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